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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穿越远古后成了野人娘子 > 第六百四十七章 男人的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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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瑟看到阿地的动作,笑的直打颤颤,忙奔过去把他的腿给按下来:“不行,你不能抖腿。阿恐抖的是尾巴,咱们没有尾巴可不能抖,咱们得这样子表示高兴。”

    “啊哈哈哈……”萧瑟教阿地大笑。

    阿地不解的看着萧瑟笑,然后学着萧瑟的样子,直立起身,仰天大张嘴:“啊……”

    发出了一个音节来,就如人类幼崽学说话时那样的音节。

    萧瑟又激动又笑喷了,赶紧拉着夜风走:“走走走,咱们先走人。阿鹰不霸气,取名字真的是伤脑筋。龙鸟龙鸟,不如咱们就叫它阿龙吧,好不好

    “好。”夜风再次点头,“阿龙很霸气,咱们部落叫青龙,它叫阿龙,很霸气!”

    再不霸气,阿瑟又要伤脑筋取名字,就叫阿龙。

    “行,就叫阿龙。”萧瑟用手指戳戳怀中的小龙鸟,“听到没有,阿龙,族长说你叫阿龙,记住你的名字,别忘了。”

    然后,萧瑟用新白娘子里的插曲‘渡情’来唱小龙鸟。

    “啊啊啊啊,蓝天白云小龙鸟哎,遇上阿瑟你最美哎。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接。经历生死共两天,深情厚谊结成缘。若是龙呀鸟呀有造化,咱们飞翔上蓝天!”

    “若是龙呀鸟呀有造化,咱们飞翔上蓝天,啦……”

    萧瑟用的这里的话来唱小龙鸟,夜风听的很清楚,他满眼放光的盯着阿瑟看。

    他的阿瑟总是那么的让他着迷!

    就连唱歌也唱的他听得懂,里面的歌词他也记得,感觉自己已经会唱了。

    夜风这样想着时,他嘴里就哼出了这首调子。

    萧瑟听了,惊喜道:“夜风,你会唱了!那你再大声点唱呗,我想听。”

    以前的夜风一定会拒绝,可是现在的夜风,只想宠着他的阿瑟,让她开心,让她欢喜:“好。”

    唱首歌给她听,让她开心,他愿意。

    听着夜风的回答,萧瑟高兴的直拍手:“好,那你现在唱,我听着。”

    夜风微微低头,这是不好意思了。

    然后,他抬起头,张开了嘴:“啊……”

    一开口就惊艳到了萧瑟,不是说假的,夜风声音属于富有磁性的低音炮,平时听他说话,并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一旦开口唱歌,就有种开口跪的感觉。

    谁说远古人是野蛮人,站出来,我萧瑟今天得好好的和你掰扯掰扯,让你知晓,远古人不但说话好听,唱歌更好听。

    萧瑟双眼冒光的看着夜风,眼睛都不眨一下,脸上都快笑出花来。

    这个男人是她的,文武全力,文虽不是读书写字,学富五车。

    可是他的智慧那就是妥妥的文,不然能带领部落走的更好。

    武就更好理解了,一个打十个,一拳打死剑齿虎,原始森林生存也是不怕带的。

    只要你敢来,妥妥的让你变成白骨。

    这样的男人是她的,嘿嘿,光是想想,嘴角就忍不住往上扬。

    夜风把歌唱完了,看着萧瑟直直的盯着自己看,那情意绵绵的眼睛里都能拉出丝来。

    特别是那崇拜与欢喜,更是肆无忌惮的落在夜风身上,好似在说我爱你!

    自己欢喜的雌性用这种情意绵绵,深情款款的眼神望着你,你怎么还能忍得主?

    夜风没忍住,直接把阿瑟搂进怀中,双手做着他早想做的事。

    萧瑟惊了一下,随后配合夜风,她不是想了,而是想了。

    和自己的伴侣配对是对伴侣最好的宠爱,她懂。

    “啾!”怀中的小龙鸟被压到了,惊恐的喊叫一声。

    别压死我!

    夜风手伸进去,把小龙鸟掏出来放一旁,继续。

    小龙鸟摔在地上,瞧着眼前的两个,疑惑的站起来想看看,再站起来看看。

    嗯,终于站起来了。

    不得不说,野战,?e有一番风味!

    说出来割苎麻的两人,结果双双躺在草地上,浓情蜜意的分不开,哪怕不做了,细细的亲吻对方,耳鼻厮磨也是一种享受。

    “起来,我带你去看我发现的另一个大宝贝!”萧瑟把兽皮衣穿好,抬腿时,腿一酸,整个人朝前扑去。

    夜风瞬间把她搂入怀,亲吻她被太阳照成透明的耳朵,低声道:“腿软了?”

    “我腿软倒是不怕,就怕你没本事再战!”萧瑟挑眉。

    男人最讨厌自己的女人说自己什么,自然就是没吃饱,你不行这句话。

    就全是男人说你不行,你也得把老二拉出来,和对方比比大小,更何况是刚刚才战的伴侣!

    夜风都不需要开口,直接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战斗能力。

    旁边的花儿都被两人的恩爱,羞的捂住了双眼。

    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这种天地为证的恩爱,真的是刺激!

    终于终于,两人没再闹了。

    萧瑟捧起小龙鸟放到胸口,牵着夜风的手,朝前奔去:“我发现了一座金山!你看。”

    夜风看着金山,疑惑道:“山!金山!那是什么山?这山上只有一点野草,对于我们来说,连个废物都算不上,不配称为山!”

    萧瑟给夜风鼓掌:“对,连树都不长的山,连山都不配。你这话若是说给那些天神们听该多好,也让他们知晓,能吃饱穿暖的山才配称之为山。否则,这座山就是废物!”

    夜风更疑惑了:“听你这意思,这样的山在你们那里很有用?干什么的?对我们有用吗?”

    “这山叫金山,性质和铁一样,都是属于矿物质。只不过,铁比较坚硬,做成刀具可以砍杀野兽。”

    “而金子比较软,哪怕做成刀具,也用不了几下就没用了,所以金子一般用来做成雌性的装饰品。”

    听了萧瑟的解释,夜风才恍然大悟:“那什么是装饰品?”

    萧瑟想了想,摘下两朵野花带在耳朵上,摇摇头,野花随着她的动作而动:“带在耳朵上的叫耳环。”

    夜风瞧着带了野花耳环的阿瑟,双眸微眯:“好看。”

    萧瑟一怔,笑着把野花摘下来,把它假装成项链带在脖子上:“这是项链!”

    “这是手镯!”

    “这是臂钏!”

    “这是戒指!”

    “这是发簪!”

    “反正就是许多让雌性带起来好看的装饰品,再配上夏布做的裙子和绣花鞋,那样子妥妥的就是和我们天神一样一样。”

    夜风认真的听着萧瑟说话,听到这里,他说道:“和你自天上掉下来时,穿的衣服一样吗?”

    “差不多!”萧瑟回答后,偏头看向夜风,“我那套衣服你藏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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