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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 第七十章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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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训练,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复杂,对于元素系的技能来说,只需要不停的施展就是了,当然,也不能以为只要持续不断的施展就能熟练掌握了,这里可没有所谓的主脑帮你计算熟练度。

    “想要掌握好魔法,最关键是在元素积聚的时候,也就是技能的蓄力阶段,你必须趁这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仔细的去感受元素是以何种方式积聚起来,然后又是怎么样形成你所能驱使的力量,等你逐渐熟悉了这种感觉后,你会发现,元素积聚的速度会随着你对技能的深入了解而加快,施展技能所需的时间也会慢慢缩短,到最后,一些简单的技能甚至已经能够瞬发,做到这一点以后,也就算是完成了对技能的初步掌握了。”

    恩,以上这段话是凯恩说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元素的积聚和变化我的确能感受到,但是能感受到并不代表就能理解熟练,就如同一道计算题,如果你连公式都不懂的话,就算有人在旁边的将其一步步的解答出来,你却还是无法理解一样。

    而且,熔浆巨岩还好,大概还有10秒钟的元素积聚时间,火风暴就比较郁闷了,只有短短的不到3秒的时间,往往我的注意力还没有集中起来,它就已经在我手中成型,4点魔法,又这样浪费了。

    整个下午,我就都在不停的施展魔法,法力耗尽的时候,喝几瓶药水休息一会,等待法力回复,顺便还可以跟召唤出来的鬼狼沟通一下感情,虽然空投围杀才是我现在最想要习得的技能,但是却更不能急,首先我必须作到熟练的控制这些鬼狼的一举一动才行,而且我还不知道鬼狼的瞬移究竟能不能操纵,空投围杀到现在为止也只是设想而已。

    直到晚上,我才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旅馆,连饭也没吃就倒在床上,整个脑子天晕地转,仿佛要裂开来一般,因为无论是施展魔法,还是去感受那些元素,都是及其消耗精神的,差不多10个小时的训练,给我的感觉比整整战斗了一天还要痛苦,那种脑子被抽空的空虚感让我作呕,结果,第二天,我直睡到傍晚时分才醒了过来……

    时间一晃,已经过了半个月,半个月里,我上午会去一趟北区的训练场,去擂台那边看看,若是有高级转职者在比试的话,可以顺便观摩一下,若是没什么好看,便去射箭场那里训练一下自己蹩脚的弓术,因为上午人比较少一点,找个偏僻一点的位置的话,可以避免旁边的人嘲笑……大风小说

    说起这个,我到是又想起那个女亚马逊,按道理来说她不可能连续半个月不来射箭场练习吧,再好的刀,若是不磨的话也会生锈,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出去历练了,这也让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说实在,我并不怎么愿意和又有什么意思呢,最后搞的我也心灰意冷了,这几天也没有再过去,省的看着心乱。

    “嗖”的一声,手中的箭脱手而飞,连靶子的边都没擦到。

    我懊恼的将手中的弓扔在地上,这几天的状况很糟糕,不单技能训练一点进展都没有,连已经略有心得的弓术,也是射的七扭八歪,十有九偏。归根结底,还是恶劣的心情所致。

    看看已经升到正午的太阳,我也不打算继续练下去了,今天好好休息一天吧,下午的技能训练也算了吧,我颇有点自暴自弃的想到。

    在附近的摊子里买了点麦饼和奶酒,勉强的填饱肚子以后,我思索着该如何改变一下自己目前的状态,再这样烦躁下去可不行,要么去搞清楚为什么纱拉要躲开我,要么做点什么事情,调节一下自己的心态。

    思索着两个方案的可行性,我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为什么小纱拉要躲避我呢?这问题貌似比较诡异,除非请阿卡拉用伟大之眼去偷窥一下她的想法,否则我根本无从下手,纱丽大婶又不肯告诉我原因,哎,还是算了吧,女人最复杂。

    至于娱乐一下,调节自己的心情,我想了想,最终还是苦笑不已,这个世界,没有电脑,没有电视,甚至连一些基本的娱乐都缺乏,我所想到的,只有酒吧,赌场还有无良野蛮人兄弟所说的“那个地方”。

    酒吧?借酒消愁愁更愁;赌场,我对这个玩意不感兴趣;至于“那个地方”,虽然做为一个男人,我的确是跃跃欲试,但是作为一个仍残留着传统思想的中国人,我却又不想将自己的第一次交给那里……

    我烦恼不已,眼睛无意识的在大街上乱转的,看着那些热火朝天的摊位,突然灵光一闪

    对呀,我怎么忘记了呢!!!

    原来世界的网游里面,即使是新手也能学到的,有着究级技能号称的摆摊技能,我怎么就给忘记了呢?没有摆过摊的玩家,根本算不上是一个优秀的玩家(RMB玩家除外),做为前游戏爱好者的我,怎么可能抵制的了它的诱惑……

    想到这茬,我的宅魂不由的燃烧了起来,心烦的事情也暂时的放到了一边,左右两边看了看,选择了一处位置比较偏僻的摊位,几个金币扔过去,摊主就笑呵呵的离开了。

    至于为什么选择比较偏僻的摊位,日了,想想也知道吧,我身上能出手的就只有一些微红,要是摆在热闹的地方,一下子就给转职者们抢购光了,还谈什么享受摆摊的乐趣啊!我不缺钱,所以摆摊的终极享受,对我来说并不是在多短的时间内将身上的东西卖光,而是即使是在偏僻荒芜的角落,只要是自己摆的地方,就能变的热闹起来,那种成就感才是王道啊。

    本人在暗黑里第一个自创技能——摆摊,正式习得,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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