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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 第二千六百三十三章 沉沦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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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过后,我们顺利的穿过了雾气之沼,自从绕开了那颗诡异的巨大枯树以后,我们这一路出奇的顺利,就连那些四处乱窜,无处不在的小矮人似乎都冬眠了,三天来只看到小猫三两只从我们眼皮底下流窜,停也不停

    其他沼泽怪物就更是见不着踪影,和之前相比俨然如同两个世界,害我差点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这很不科学,于是我昂首挺胸的向小狐狸表示,这一定是区域之主,也就是那颗枯树的安排,它,怕了我,想让我尽快离开它的地盘,所以才一路安排手下别招惹我。

    这种感觉,就好像受到了隆重的列队欢送般,只不过那些怪物是在远远的,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送行。

    嗯,这样解释的话就很科学了,毕竟我是那么的强,救世主的光环更是闪瞎狗眼,所过之处,恶人无不避让,怪物无不奔丧。

    结果小狐狸没理我,她竟然没理我,哪怕嘲讽一句也好,这种无视的态度是什么意思,赤果果的羡慕嫉妒,她的实力没有我强,****也没有圣月贤狼大,卖萌不如地狱格斗熊,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只有那条漂亮到极点的狐狸尾巴,你说她能不羡慕我吗?

    “我说,咱好好商量,以后别再对我用读心术好吗?”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像犯人一样被小狐狸押在前面走着,虽然没有戴上手铐脚镣,但尾巴却被她死死抓住,尖尖的狼耳朵上还残留着好几排牙印,每个牙印上显露的两颗小虎牙痕迹特别突出。

    这样一看,就知道我刚才遭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至今仍在受刑。

    “哦?只要你好好的把刚才在想的东西说出来,老娘可以考虑答应你。”

    尾巴上抓着的力道一紧,小狐狸微微咧嘴轻笑着,露出她那双十分具有特色的傲娇小虎牙,平时萌萌的它们,此时却散发出森森气息。

    “我在想……”顿了顿,我耷拉着双耳,无精打采认命的叹了一口气。

    “好吧,你继续用读心术,我不介意。”

    “怎么,不敢说?”

    “怎么不敢?只不过是男子汉大丈夫,说一不二,说了不说就是不说,哪怕牙齿打碎了也要往肚子里咽,这就是我,东罗格第一男子汉吴凡的座右铭!”

    “你的座右铭不是【有钱不赚是傻蛋忘记了的都是细节不必在意笨蛋也能活出笨蛋的精彩迷路不是我的错是这堵墙站错地方了唱首歌杀杀人开开心我喜欢作死我爱猪突猛进我擅长招惹麻烦我总是在外面沾花惹草但我还是个好丈夫】吗?”

    “……”

    阿……阿勒?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无言以对的感觉,总觉得小狐狸已经将我这十多年来的悲哀用最精简的文字总结了一遍。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休息一晚吧。”大概是看打击我的火候差不多了,再下去我整个就要消沉了,小狐狸果断掐掉话题,看看天色,估摸着今天行走的时间道。

    “好像短了点吧。”我虽然不像小狐狸那样估算精确,但也知道今天行走的时间和路程要比以往少,现在这样一路顺风的情况很难得,不如一鼓作气走完这段向下一个区域进发。

    “不行,看现在的势头,我们已经很接近雾气之沼的边缘了,估摸着再过不久就要进入下一个区域,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突发状况,必须先养好精神再去面对。”小狐狸也有她的让人信服的理由。

    “可是这样一来,又得浪费一次隐蔽所了。”看了看下方的沼泽,我有些心疼。

    “该浪费的就得浪费。”拿出第二个魔法金属球,也就是我所说的空间隐蔽所,小狐狸观察周围的情况后,毫不犹豫的开启了。

    该用的地方绝对不会虽然遇到了不少怪物拦击,但基本上没有遇到大规模以及实力强大的怪物,如果说越靠近中心,怪物的规模和实力就会越强,包括可能遇到区域之主,那么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们现在一定是绕着火焰废墟的边缘在行走,因为遇到的怪物规模和实力一直很平均,这甚至让我们有种在第三世界轻松历练的感觉。

    所以说,只要路线走的好,地狱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这么个意思?

    花了五天时间,我们简简单单的就绕过火焰废墟,和前面一对比,简直轻松的像是在做梦一样,也就穿过活火山区域的时候可以一比,问题是活火山区域那环境,别再提了。

    第五个区域是沉沦荒原,一直居高不下的温度总算是在这里开始降下来了,虽然依旧热的跟在西部王国似的,但是经历过前面几个区域之后,我们竟在这种地方找到了一丝丝的……凉意!

    或许回到第三世界以后,我们已经能微笑着对别人说——今年夏天来的早,我想去鲁高因避暑。

    沉沦荒原这里又有一种类似小矮人那样的野草烧不尽的家伙,沉沦魔,这两大地狱一族生态链最底层的怪物,各有各的特色,论个体实力的话小矮人要更胜一筹,像吹箭小矮人以及小矮人巫师这些阴人高手,曾经给冒险者带来不小的麻烦,曾几何时在游戏中被小矮人团团包围,无数菜刀吹箭招呼,或者不小心靠近小矮人巫师,被一口地狱烈火喷个狗血淋头,瞬间跑尸的经历,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都经历过小说

    不过奇怪的是,虽然小矮人总能造成巨大麻烦,甚至精灵族这等强大种族也将它们列为第一劲敌,但是这些小家伙却很少能够雄霸一个区域,成为区域之主,比如说之前的雾气之沼,它们就是类似移动干粮一样的存在。

    然而,比它们更弱的沉沦魔一族,却不乏佼佼者,最成功的例子不用说,就是毕须博须,是安达利尔手下的一大能臣,为地狱一族立下不少功劳。

    你说除了实力以外其他的因素,种族团结,小矮人也不差,沉沦魔巫师会复活,小矮人巫师也会,基本上,沉沦魔有的小矮人都有,甚至更强几筹,为什么沉沦魔的成就反而更高呢?甚至连在敌人——也就是我们这些冒险者眼中的口碑,也比小矮人高很多,别忘了在吟游诗人的歌里,沉沦魔可是有着冒险者的母亲这个外号。

    这就显得很不合理了,有不少学者都下过功夫做了一番研究,最后轻易得出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结论。

    样样都比沉沦魔优秀的小矮人,为什么混的会比沉沦魔差,到了哪里都是过街老鼠,那是因为小矮人比沉沦魔的作死本事大了去了。

    别的不说,你想想看,虽然小矮人号称是库拉斯特森林里的两大主人之一,颇有和精灵族并驾齐驱之势,但实际上它真正统治过库拉斯特森林吗?并没有,因为库拉斯特所有的物种都是它们的敌人,它们谁都招惹,到处作死,引敌无数,全是靠着恐怖的繁殖能力,杀之不尽,才保持着长盛不衰。

    于是乎,有关于小矮人的研究这堂课教会了我们两个道理,首先是人作死,必定死,其次是老马的生命力超越了小矮人百倍。

    咳咳,话题扯远了,回到沉沦荒原来,混到这里,我们基本上也了解了,一个区域的名字和这片区域的生态环境有着密切关系,沉沦荒原里的沉沦二字,绝对不是随意取来,很有可能,这里的区域之主是类似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或者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

    我更愿意是沉沦魔巫师,因为如果是毕须博须那样的沉沦魔巫师,一般个体实力不会很强,全靠种群数量弥补,至于是拉卡尼修那样的沉沦魔,个体实力就有可能会很强了,又有多少玩游戏的新人没有过追着它四处跑却连跟毛都摸不到,最后反而被它的闪电给放倒过的经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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