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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剧情倒砸手,去到凡间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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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她过去做过的一样。

    锋利的刀划开皮肉肌理的时候,长歌甚至能感受到那种潜藏在骨子里的,隐隐的兴奋。真爽啊如果用这把刀去解剖那些神仙

    随即,长歌立刻甩了甩头,将刀收起,深吸了一口气。这些日子以来,她好像越来越不对劲了。

    无用的边角料,被长歌一把三昧真火烧掉,把那颗金猊兽火灵珠,从骨灰里扒拉了出来,也不嫌弃脏,吹了吹灰,当做糖果一般,放进了嘴里。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荒凉的俊疾山谷里,除了风声,唯有这咀嚼声清晰可闻,清晨的山雾阻隔人的视线,模糊的身影在谷中若隐若现,荒凉又恐怖。

    咔嚓,咔嚓

    长歌捏着那火灵珠,一口一口,慢慢地嚼碎了,吞进了肚子。

    随着火灵珠入腹,炽热熔岩般的功力从腹部直涌向四肢百骸,开始不断冲刷着她的经脉。

    锤炼,冲刷,再锤炼。

    整个人仿佛置身熔岩火海,从里到外燃烧起火焰。体内灵力飞速运转,眉宇之间又开始隐隐出现黑气。

    一颗火种顺着她的经脉灵力,犹如雪花一般,飘悠悠地,落在了丹田,生根发芽。火焰忽大忽小,时而火红,时而雪白,时而幽黑。

    许久,长歌睁开了眼睛。

    眉间月轮白光一闪,眼底红光明明灭灭。

    长歌耳边响起了机械音质的系统音:

    “恭喜宿主完成子任务一,任务奖励已经发送至包裹,请注意查收。”

    “子任务二已发布:消除天族隐患翼君擎苍。奖励:圣品九绝清心丸(永久性驱除戾气)x1,修为升级至准圣中期,功德50000,声望100000。”

    系统空间里的东西,长歌没有一丝一毫兴趣,扔在那里看都不看一眼。

    甩了甩带血的刀,收入掌心。

    长歌办完事,正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天空中远远传来一声柔美女声。

    “昭仁公主且慢。”

    长歌顿了顿,心中一紧。

    面无表情地抬头,看向了这个从天而降,衣袂飘飘的神女青丘女君,声音冷漠,眸底霜雪:“何事?”

    “你的人。”青丘女君袖手一挥,将一条小黑蛇扔了过来,转身便飞走了。

    长歌眼眸蓦然瞪大,眼睁睁看着那条小黑蛇朝自己飞过来。

    为什么?为什么这对官配男女不去培养感情却跑来找老子?他们脑子有什么毛病???

    夜华眼看着就要飞进长歌怀里,原以为,不指望她会出手抱住自己,至少会用个法术接一下。

    而长歌却突然挪了一步,眼睁睁看着夜华掉在了地上。

    “啪。”

    声音不大不小,小黑蛇闷声落地。

    这一声啪,犹如一个耳光,狠狠地扇在了长歌脸上:为什么?

    是我高估了自己在她心里的地位。夜华趴在地上默默地想。

    长歌垂眸看着地上的蛇:“你是不是跟桑籍一样心盲眼瘸?”

    夜华艰难地竖起身子,一双橙黄色眼睛看着长歌:“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不跟着白浅?!”

    “我为什么要跟着白浅?”

    “你难道不喜欢她吗?青丘女君,四海八荒第一绝色,与你实力相当,门当户对,你他妈为什么不喜欢她?”

    听到这里,就算夜华脾气好,也忍不住生气了。

    说来说去就是要甩开他,就这么嫌弃他吗?!好歹他也是天族太子,自开天辟地以来,第二个以两万岁之姿飞升的天才!

    “我他妈为什么要喜欢她?!你是不是有病啊?!”

    哦豁,持重端庄,沉稳有礼的太子夜华被长歌感染,竟然也“儒雅随和”起来了。

    绝望的长歌看着眼前这条因为生气而竖起了脖子的黑蛇,心道:

    我真傻,真的。单知道门当户对更可能成就情侣,却不知道剧情一旦破坏就会脱缰狂奔。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青丘白浅绝色倾城,却不知道夜华可能是个眼瞎。

    难道,这条爬虫,就这么砸在老子手里了吗?

    又或许,我他妈可能对男女恋爱有什么误解?

    是了,不仅对男女恋爱又误解,而且被原剧情误导了,我他娘的是个鲨掉。

    今天又是心平气和的一天呢。

    “是啊,我有病。”长歌居高临下,绘制着精致铭文的绣鞋落在夜华面前。

    夜华心弦一颤。他分明从长歌那漫不经心的语调里,感受到了一股无端的荒凉。

    一步,两步,三步

    她那张精致美艳的脸上满是阴冷,初夏的阳光照不进她那双阴沉冰冷的眼。

    她这副表情,是要干什么?夜华心头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你、你要干什么?”

    长歌未答。

    就在他以为长歌要一脚踩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尾朝天,头朝下被人拎了起来。

    罢了。原本也没指望能通过白浅来达成目的。

    “主人主人,咱们难得下凡,不如去凡间转转?”神府中的雪月轮突然建议道。

    “去干什么?”长歌无声问。

    雪月轮先嘿为敬:“嘿嘿咱们去看看凡人们怎么谈恋爱呀说不定还有机会把砸手里的东西给甩卖出去”

    长歌歪头一想:也对。

    她将小黑蛇提到眼前,问:“你是自己回去,还是跟我去凡间转转?”

    “我功法尽失,现在哪儿也去不了。”

    长歌沉默一瞬,把他扔进了自己的袖子里。

    我不想呆在这里。夜华被无情扔进袖中,心底默默地说。但他没得选择,他不是不想说出自己的要求,却还是闭上了自己的嘴。

    只因为,再也不想看到她被天雷劈得浑身是血的样子。

    不过值得安慰的是,他发现长歌身上萦绕着浓郁的灵气,很适合修养,于是又安心地盘成蚊香,开始疗伤。

    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封建王朝的农民又开始了他们或乞讨,或流浪,或山林湖泊之间挖野菜捉虫充饥的生活。

    刚下过一场雨。

    泥土路泥泞不堪,到处都是积水。踩一脚,鞋子就会深陷入烂泥地里。

    冰冷滑腻的触感令人头皮发麻,偶尔还会有些尖锐的小石子儿给你些此生难忘的惊喜。

    身躯佝偻,皮肤黝黑的老人衣服已经烂成了一缕一缕,一拉就破。他背上背着一捆柴,赤着脚,拄着一根木棍,两眼无神地走在前往城里的路上。

    他的头发花白凌乱,像是一颗刚从地里挖出来的芋头,木刻似的脸上,只有眼睛偶尔一眨,方显示他还是个活人。

    像他这样的人,在路上还有不少。

    城门口的卫兵一脸不耐地驱赶着流民,对每一个过城门的穷人搜刮最后一滴血肉。

    长歌走过护城河外的大土路,脚边烂泥和牛屎狗屎混合,她甚至还闻得到屎尿骚臭混合着草木香的酸爽味道。

    上交了三个铜板的入城费,长歌终于进了城。

    低矮的城墙,木质为主的房屋,肮脏不堪的街道,面黄肌瘦、粗布褐衣的人们,11路为主的交通,充满了难以言喻味道的空气

    一脚踩在砖石路上,噗叽——

    黑色泥水汤汁一样飞射在长歌的鞋面和裙角,她的脑子嗡地一下,脸色以可见的速度变黑了,浑身上下的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一股难以忍受的战栗席卷全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逼死洁癖症。firstblood。

    就长歌被这突然的暴击整懵了,就在她愣神的瞬间,迎面撞过来一个满脸漆黑浑身污垢的半大小子。

    那半大小子本想伸手在长歌身上摸,却被长歌的护体罡气反弹,直接飞了出去。

    铺面而来的汗酸汗臭油腻体味挡都挡不住,一股呕意直冲脑门子,就在那一瞬间,眼神极好的长歌还看到了他头顶蠕动的虱子!

    长歌浑身一哆嗦,弯下腰,干呕了一声。

    呕。doublekill

    进入这座城市,这可能是我做的最愚蠢的决定。干呕着的长歌默默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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