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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阅读 > 逆清1845 > 第277章 财政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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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三年义务教育,大部分人多少持着质疑的态度,因为在大部分人看来,读书识字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应该变成强迫行为,况且让一个农夫或者牧民的儿子去读书,到底有什么作用呢?

    尤其是对这些底层百姓来说,孩子本身也是一个重要的劳动力,他们平日里往往也会承担大量繁重的家务,如果让孩子去读书,等于失去了一个劳动力,还要承担抚养的成本。光是这一点,就会遭遇到大面积的反对。

    除了这个方面不理解以外,还有许多人则是处于经济层面表示反对,原因也很简单,三年义务教育的成本并不是一个小数字。

    在华夏历史上,也出现过一种免费教育,即义塾。这些义塾起源于北宋,据说乃范仲淹创立,专门为民间孤寒子弟所设,而这种模式也流传到了后代,通常都是各地官绅地主出资在家乡开办,也有以祠堂地租或私人捐款而设,往往能够博得非常好的名声。

    但是这种义学在规模上并不大,教育内容主要是识字写字、读书、作文、学算等,并兼有伦理教化的功能,常用的课本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昔时贤文》等,大多都十分简陋,没有专门的教舍,教师束修微薄,仅能糊口,即便如此,它们所能容纳的学生数量依然极其有限,且经常处于资费不足导致停办的窘境。

    原因无法,办义学没有任何收入,反过来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的钱财进去。

    而赵源所提出来的三年义务教育,则是将六省所有适龄儿童都囊括其中,由中枢来承担一应成本,倘若算一下当前六省的儿童数量,很显然是一笔天文数字。

    首先站出来反对的正是赵源的老丈人潘正炜,并非老人家心存不善,反而潘家长期支持承办义学,已经不知道往里面砸了多少银子,正因为如此,他才替汉王殿下担忧

    “殿下,臣以为此策或许当缓行,或许更符合当前情势。将来兵事停歇,财政收入有了足够的空间后,或许可全面实行。”

    说到底,复汉军还处于扩张的状态,将来想要一统天下,兵力至少还需要翻一倍到两倍,否则根本不足以支撑全天下的稳定,光是这一笔军费就不是一笔小数字,况且赵源还要进行工商业建设,还要做大量的事情,根本不是当前财政所能支撑。

    赵源仔细思索了一段时间,他沉声道:“宪法的实行并不是马上,实际上我打算制定三个阶段来完成立宪,即宪法草案向全天下公布之后,将会进入军政时期,待涤荡了伪清之后,大规模战事结束后会进入训政时期,等到训政时机成熟以后,才会进入宪政时期,而到了那个时候宪法才会全方位实行。”

    说到底,赵源也深切地明白一点,当下百姓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汉王府和复汉军体系下的官僚也没有做好准备,盲目进入宪法实施阶段,并不是一个好的主意。

    在得知了赵源这一想法后,众人也就不再劝来所施行的‘三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的条款

    简单来说,赵源在宪法中明确一应税务标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正税,而将来针对正税之外的地方私征和加派行为将会进行限制,说白了就是去掉一切苛捐杂税。

    而在这一点上,赵源也终于遭到了相对比较多的反对声音,原因也很简单,光靠正税的那点收入,压根就不够支撑地方新政体系,更不用说要做那么多的事情,倘若严格执行这个条款,那么地方衙门基本上无钱可用,只能等中枢调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家的反对并非没有道理,这个实际上涉及到一个国家的运转逻辑。

    在很多人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苛捐杂税,是因为官员贪腐所致,如果税收都能用到实处,是不需要产生苛捐杂税的,即正税足够保证帝国的运转——但现实的逻辑并非如此,历朝历代的正税往往并不足以支撑后续的发展。

    原因也很简单,当一个王朝新成立之始,其内部相对较为廉明,人地矛盾相对较小,内耗也相对较低,整体国势处于一个相对的上升时期,那么这个时候朝廷税赋压力往往并不大,统治者为了彰显仁慈和正统,往往会定一个相对较低的正税标准。

    其中的典型案例就是大明王朝开国初期,所制定的正税标准就非常低,当时全国总人口大约在六千万人左右,朱元璋统一税率,进行了大幅度的降税,规定官田亩税五升多,民田亩税三升多,重租田八升多,对于当时比较普遍的亩产二至三石者而言,正税的税率大概只有1.7%至2.5%,这一税率放在历朝历代都堪称奇低无比。

    在洪武初期,大明总田赋收入大概在三千万石左右,另外军屯粮大概有五百万石,加在一起的农业税收入只有三千五百万石。

    除此之外,大明朝的商税税率也非常低,只有三十税一。而大明初期之所以能够依靠这套低税税率还能保持相对较高的收支盈余和良好的财政储蓄,是因为除了这两项以外,还通过家垄断型盐课和茶课收入以及钞法来支撑,从而满足了统治所需的主体财政需求,且极大降低了朝廷财政对于税收收入的依赖,使得朱元璋的低税税制能够顺利进行。

    在朱元璋发觉这一套低税体系足够统治后,他就多次发布了“永不起科令”。

    所谓的“永不起科令”,意思是指对新开垦的土地,不征收赋税,这其实是一项重要的劝民垦荒政策,藉以保障北方民生的特殊惠农政策,积极求治是其政治目的,‘藏富于民’是经济目的,从而确保盛世。

    为了确保政策能够完美执行下去,朱元璋甚至屡屡下令,要求洪武二十七年以后的新垦土地,无论多寡都不能起科,如果有关部门敢去随意增科扰民,就会将其治罪。

    从本质上而言,这的确是一道仁政,但是这么做就产生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大明的税收额度早早就被直接定死,已经失去了灵活调整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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